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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如何补证(20140701修改) (一)补办证材料 1.《补办证申请表》(一式1份) 2.相关附件材料一份: ①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 ③学位证书 ④评定表(注:如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须由保存《初定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⑤公布文件(须提供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原桐庐县人事局印发的初级资格公布文件) 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 (二)补办证程序 (1)个人或单位通过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网址:http://hzzcpd.train.gov.cn)进行网上申报;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网上基本信息、相关附件材料。 (2)单位人事部门完成审核后,进行网上信息上报操作;上报后打印《补办证申请表》,并在《补办证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一起送相应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核对网上信息,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材料完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相关附件材料原件(材料不完整或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完成网上信息审核、上报工作。 (4)县人力社保局进行网上信息审核、批准工作。 (5)县人力社保局网上批准后,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办理人5个工作日后携带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到主管部门领证。 注:2005年(含)以前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公布文件可以到桐庐档案局查询;2005年以后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公布文件可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64217631查询。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