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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请在西湖区申报了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于7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区教科体局(西湖区政府6号楼三楼大厅)进行教师资格材料最终审查认定,并带好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表格在网上填写后A3纸张打印,分两栏双面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街办公章);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与申请认定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一张; ⑦教育教学能力材料 备注: 7月2日在石头街小学进行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鉴定结果也会在当日现场下发。 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