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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包头市中小学教师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办公室设在包头市公务员局职称科。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核准。 公示期:2014年7月25日-8月1日 公示受理电话: 包头市公务员局纪检监察室 5221922 包头市公务员局职称科 5221911 包头市公务员局 2014年7月25日 2014年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www.btrs.gov.cn/contents/27/44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