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 (二)报考中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技校毕业,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4、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5、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以上所学专业不对口的,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时间为报考当年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