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承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内容 | 各有关单位、各类流动人员: 根据承德市职改办《关于二〇一四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便于各有关单位,各类流动人员申报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 凡在承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无主管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报卷。 二、 申报程序 各类申报人员,首先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领表,并按照要求办理组卷等各项工作,然后将组好的卷及相关材料,报送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初审盖章后,统一报市人社局职改办。 三、 需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证件材料。单位代理人员参评的需携带《承德市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及代理人员名单由单位统一报卷;个人需携带《承德市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二)评审材料 1、 外语、计算机合格证。 2、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三)评审材料填报要求 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打印要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上报材料,须使用市人社局职改办统一印制的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填齐所上报材料名称。 (四)事业单位代理人员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2014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人才中心申报中级以上职称,均参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岗位结构比例进行申报推荐,由单位确定申报人员,并出具意见。 (五)报送材料时间 各代理单位及流动人员可于2014年15日前到市人才中心代理部领取评审表及卷宗。 高职2014年8月25日之前,中、初职2014年10月20号之前将评审材料报送到市人才中心代理部。 (六)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问题 根据承市职改办字[2012]69号文件规定,对在市人才中心代理的单位及个人,申报2014年职称时工作单位为非公有制企业单位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一步到位。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要求,对论文(著作)适当放宽。 四、 几点要求 (一)要按规定的时间报卷,否则不再受理。 (二)组卷材料要真实,证件齐全,并按规定顺序装订。 联系电话:2059622 2014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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