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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杨嘉文等7位同志律师公证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泉州市司法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有关县(市、区)职改领导小组: 《关于确认杨嘉文等2位同志律师初级职务的请示》(泉司职改〔2014〕4号)、《关于确认焦雪芳等5位同志公证员初级职务的请示》(泉司职改〔2014〕5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由市第八届律师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市第八届公证员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杨嘉文等7位同志律师、公证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4年7月3日,请予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一、四级律师(2人) 福建伟盛律师事务所:杨嘉文 福建安凯律师事务所:林福星 二、四级公证员(5人) 福建省泉州市通淮公证处:焦雪芳 福建省安溪县公证处:王美珠 福建省晋江市公证处:陈晓荣 福建省泉州市刺桐公证处:刘珊珊、林晓婷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qzrs.gov.cn/News/Detail/197417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