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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代理单位、代理人员: 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及条件 按照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范围的要求,凡我中心代理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和个人代理的技术人员均通过中心办理申报手续。申报条件按国家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自9月1日至9月20日收取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正规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定职的材料。 请下载附件进行双面打印后填写两份,附带3张免冠照片报送三农大厦0301室。 咨询电话: 1、市人社局人才中心代理流动处:3222995 2、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3229725 http://www.fcrc.gov.cn/News_View.asp?NewsId=974 附件:2毕业生定级(待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