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陕西省社会人才高级工程师评审的通知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各有关人事代理单位: 2014年度我省社会人才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定于第四季度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人事关系在县以上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并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单位的,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2年以上。2014年12月31日前已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列入本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条件(以下学历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1.博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后取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4.大专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后取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 5.中专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后取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本条仅适用于县及县以下(不含市辖区)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四)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技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三名; 2.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3.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或特殊人才。 (五)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申报人员须参加2013、201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六)外语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达到国家合格分数线或当年省线,并在有效期内。 职称外语免试条件(参照陕人发〔2007〕52号、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规定): 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年满50周岁并长期(连续20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3.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 4.在野外长期(任现职后连续5年以上)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 5.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6.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获得博士学位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通过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7.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8.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申请外语免试人员,需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 (七)计算机模块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5个模块考试。 计算机免试条件(参照陕人办发〔2005〕34号文件规定):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2.全省山区县及乡镇专技人员; 3.年龄满45周岁者。 申请计算机免试人员,需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 (八)其他要求 1.参评人员应提供技术工作总结1份、任现职后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期刊应具有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 2.工程师聘任期内,至少有一年考核结果为优秀,其余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如实上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材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填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汇总表》,按照隶属关系推荐上报。群众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 四、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分为四部分:(一)评审表格类;(二)证件类;(三)论文总结类;(四)业绩类。 (一)评审表格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5份; 3.《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1份。 各单位及个人在报送材料前将本单位或个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汇总表》和各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电子版(文件压缩包,命名用:姓名+申报资格名称)发送至邮箱shrczcgc@163.com。 (二)证件类 1.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明公示内容、时间、公示的结果及单位推荐意见); 2.委托评审函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评审函请下载统一模板(档案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人员不需出具); 3.学历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现有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职称外语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继续教育证书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基地注册发放且在此基地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证书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基地统一提交); 8.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附封面、目录、封底。 (三)论文总结类 1.参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内容:封面、目录和本人论文正文); 2.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附封面、目录、封底。 (四)业绩类 1.劳动合同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年度考核优秀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社会经济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能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其他材料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附封面、目录、封底。 (五)破格申报人员除报送材料外,还须上报单位出具的《破格申报推荐表》一式3份,《破格申报推荐表》请下载统一模板; (六)申报人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4张(评审表贴3张,另交1张)。 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提交个人签字的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五、答辩 参加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要参加现场答辩,未参加答辩人员,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评审所需材料按照顺序装入档案袋,原件装一个档案袋,其它材料装一个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 (二)所有申报表格用A4纸张打印,要求内容真实。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要求内容清晰。所有复印件须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呈报单位意见”栏由申报人档案所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填写并盖章; (三)申报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形成的,取得现职资格以前的材料不需提供; (四)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审资格; (五)社会人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和推荐工作,要严格标准、坚持条件,确保评审质量。 七、材料报送时间、地址、费用 (一)报送时间:2014年10月13日—10月31日(工作日受理) (二)报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楼培训评价职称评审业务大厅 (三)评审费用: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400元/人 咨询电话:85269182 85261572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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