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21日 |
1、安排布置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人事处); 2、审核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和科研材料(科研处); 3、审核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教务处); 4、初审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人事处); 5、整理拟提供给校外专家鉴定的材料(人事处); 6、收取评审费(财资处); 7、发放个人申报表(人事处)。 |
1、各单位成立量化考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报人事处备案(12日); 2、各单位召开职工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 3、个人整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查; 4、各单位统计、初审拟申报人教学工作量,报教务处审核; 5、各单位组织成果展示、征求意见、量化考核、提出拟推荐申报人选; 6、上报材料(1)各单位向人事处提交推荐申报人选名单(14日);(2)申报人员向人事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各类获奖证书,外语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和科研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其中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提交鉴定论文并填写外审鉴定申请单(副高两篇两套、正高三篇两套,均为复印件,分装两袋并贴上填好的外审鉴定申请单);“情况简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表内论文按发表时间依次填写)(17-19日); 7、申报人员在财资处缴费,持缴费收据从人事处取回科研成果复印件并领取申报表(20-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