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内容 |
参与部门及人员 |
3月11日 |
召开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会议,下发相关文件。 |
三县六区人事股长、直属中小学人事干事 |
3月12日 |
县(市)区、直属各校筹备本地本校教师职称工作 |
三县六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
3月12日-13日 |
县(市)区、直属各校召开本地本校教师职称工作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评审小组、考核监督小组;名单予以公示。 |
三县六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
3月16日---20日 |
县(市)区、直属学校按照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一测评的方式,组织本地本校教师申报、述职、答辩。 |
三县六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
3月23日-25日 |
全市中小学各学校将本校推荐的高、中级人员名单公示、并设立监督电话、监督信箱。由专人负责来电来访 |
三县六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
3月26日-31日 |
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组织教师按照评审标准整理本人申报材料,并给与政策指导 |
全市各中小学校 |
4月1日—4月7日 |
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将本地区申报人员名单在教师所在学校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共媒体逐级公示,接收公示通过后的教师申报材料,录入数据,逐一审核,并给与指导 |
三县六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
4月8日 |
接收六区、直属学校公示通过后的高、中级教师申报材料 |
市教育局师资科 |
4月9日 |
接收三县(市)公示通过后的高、中级教师申报材料 |
市教育局师资科 |
4月15日 |
由市人社局与市教育局共同确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
人社局、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