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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苏省报送2015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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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拟于今年8月召开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中级技术资格评审会,现就报送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高级、中级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对象为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质量检验、质量认证、质量管理、计量检定、基准和标准物质的建立、标准制(修)订、标准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特种设备检验、特种设备器具维修、国内外标准技术情报和信息研究等专业的技术开发、应用科学研究、咨询服务、技术法规制修订、科技管理工作,目前仍在职在岗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技术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任现技术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伪造学历、资历、论文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科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②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一等奖1项及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③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④组织或解决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国家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⑤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⑥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第一发明人)。
    3、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现技术资格,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72学时,其中参加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4、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详见《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三章具体要求(见附件6)。
    (二)高级工程师。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同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申报要求)。
    2、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理工科类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理工科类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理工科类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或理工科类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6)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及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主要发明人可直接申报。
    3、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详见《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三章具体要求(见附件7),其中外语不作要求。
    (三)工程师。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同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申报要求)。
    2、学历、资历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理工科类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获得理工科类专业的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资格:
    ①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详见《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三章具体要求(见附件7)。
    4、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1)取得理工科类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以来,在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得市级以上授予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称号者;
    (3)直接负责(技术负责)完成市(厅)级以上较大项目的研究、设计或发明、引进、转化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并用于生产实践,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有关专家鉴定认可。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年限的计算。
    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按周年计算;但后续学历获得者,从申报者人事档案记载开始的员级资格(技术员)起计算,但必须将脱产学习时间减除。技术资格任职年限,从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准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按周年计算。
    例如: 某人1991年X月X日开始一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00年X月X日取得工程师资格,那么他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为23年,工程师资格任职时间为14年。专业技术工作有间断的,必须按有效年限累计相加。
    (二)申报材料的公示。
    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要将申报人员全部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如果操作有困难,至少应将《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予以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以书面形式一并报送。
    四、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
    (二)《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A3幅面)一式二十份。《简介表》中“主要业绩成果”栏必须对照评审条件逐项填写,参照附件2所列格式。
    (三)免冠一寸彩照一张(照片剪除白边,背后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姓名)。
    (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只装订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3、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符合资格条件所规定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
    5、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6、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
    (五)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报告等有关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六)申报人员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七)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除上述(一)、(二)、(三)项外,其他材料均须按以下要求装订成三册:
    第一分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技术工作经历情况。
    第二分册:各类证明材料,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或免试证明,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表,考核表及单位推荐意见顺序装订。
    第三分册:技术工作报告、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成果鉴定书等,不要求附图纸。
    第四分册:破格申报的有关证明材料(仅破格申报工程师提供)。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集中于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及各分册要有完好的封面目录(附件4、附件5)。所有装订成册材料严格式样,均须为A4纸幅面,并标注页码。有关表格和目录按附件式样复印。其它书面材料题目用二号方正小标宋,正文小标题用三号方正黑体,正文用三号方正仿宋,页面排版合理得当。材料式样和装订如不符合以上要求,一律予以退回。
    五、材料报送要求
    按照管理权限,申报材料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厅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职称办)审核汇总,并出具委托函;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直接报送省局人教处。请各有关单位抓紧做好材料报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报送评审材料时应携带《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表格(Excel)格式(严格按照附件3范本)、评审材料、评审费及委托函。
    报送时间:2015年5月15日—6月1日。
    报送地点: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2423室)。
    评审费标准:研究员级高工500元/人,高工450元/人,工程师250元/人。
    联系人:俞 昕,联系电话:025—85012030。
    相关附件材料可从江苏质监信息网“人事信息—职称评定”栏目下载,网址:www.jsqts.gov.cn。
    附件: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 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 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4. 材料袋封面
    5. 分册目录
    6. 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7.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4月21日
    职称评审附件
    易贤网温馨提示:
    《职称评审附件.doc》来源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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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7: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