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泰州市好2015年度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市林业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林业局,省有关单位职称办: 根据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经研究,江苏省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拟于2015年下半年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机关工作人员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和答复口径执行,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与相应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二、申报条件 2015年度江苏省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按照现行的《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江苏省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的规定执行。凡2014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当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如再次申报技术资格评审的,原则上必须有新的业绩成果才能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需要报送的表格 1. 省职称办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4排版,用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 2. 《江苏省申报林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 4纸正反打印,不增附纸张,一式15份)。 (二)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式2份。主要内容: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带教、参与学术交流、新品种或新技术推广应用、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一般在3000字左右,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能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专著、论文(原件),一般不超过5篇。请在刊物目录中将自己的文章划线标出,并将对应的文章折页。 (四)有关证明材料 1. 原件:国家(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人事厅)组织的《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同时附复印件1份装订)及继续教育证书、其他有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2. 复印件(不要报送原件):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或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与原件核验,核验人签字并加盖核验单位公章。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及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公示结果报告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内容详实,手续完整。除评审表、简介表、计算机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不装订外,其余材料均需按顺序装订成册袋装,并在材料袋底部贴好写有姓名、单位、申报资格、编号(编号由省林业局职称办统一编写)的标签。 四、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由各相关单位按规定程序集中报送,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一)报送材料 1. 申报材料(装袋); 2. 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反面注明单位及姓名); 3. 申报林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由各市、县林业局人事(职称)部门汇总后报送纸质稿1份,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79507869@qq.com); 4. 各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事(职称)部门或省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其他社会人员申报由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委托评审函1份。 (二)报送时间 截止日期:2015年6月30日。 相关材料及表格可从“江苏林业网-业务工作-人事教育”栏目(/)中查阅及下载。 联系人:刘跃峰、薛欢,电话:025-86275303、86275301 地址:南京市定淮门大街22号1002室 邮编:210036 江苏省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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