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佛山市2015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2015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5〕37号)的精神,现将2015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佛山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分考区视报名人数而定。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8〕218号)和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报考条件的函》(粤人函〔2009〕1579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三科”和“考二科”2个类别。 (一)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 各有药学、中药学和制药三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制药)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二)凡在我省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监督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报考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或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2.报考药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1)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具有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具有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具有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获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2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学历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全日制毕业生,按毕业后计算工作年限;非全日制毕业生,就读前和就读期间,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可一并计算其工作年限。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三)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取得广东省驻店药师资格之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可以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同专业可免考专业知识,不同专业不能免考专业知识。即药学专业驻店药师报考初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可免考药学专业知识;药学专业驻店药师报考初级中药专业技术资格,不能免考中药学专业知识。 四、报考流程 广东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8月18日9:00-9月8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8〕729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比对报考条件,进行自我审核,并填写报名信息(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及《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报考科目要符合条件要求。考生按工作属地原则进行报名,佛山市考生须选择“广东省佛山市”报名点。 2.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5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或交费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广东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5年8月18日9:00-9月9日17:00。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考生,请在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到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详情请查看《关于在佛山考区实行网上支付的通告》。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报名表》是考后复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5年11月9日9:00-11月13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 (一)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左右公布,应试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查询。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二)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3日,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佛山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或各区考试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请见附件4)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 八、证书领取 佛山市考生在省人事考试局公布成绩后,留意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www.fskszx.com.cn)或微博资信平台(新浪及腾讯微博名称:佛山人事考试)公布的证书发放时间。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原报考资格审核处领取。 九、有关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三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3.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4.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网址:http://www.gdda.com.cn。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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