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惠州市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18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我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员)的教师(含实验人员),要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18号)要求做好材料。 为提高评审工作效率,2015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仍采用纸质材料与在线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送。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人凭账号登陆“中职职称评定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申报编号”)。此份《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由本人签字确认(一式2份)。 2.各单位在申报人评审档案袋左上角标示该申报人的“申报编号”,在档案袋底部标示申报人姓名、单位、申报学科、申报专业等信息。 3.各单位按照《申报人员详细信息表》(名册)中人员排列顺序,分别汇总装订《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社保凭证(或在职证明)和《评前公示表》,和评审材料一同报送。 (二)申报评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级、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含实验人员),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18号)文件精神执行,申报所需填报的表格请下载本通知附件2(交纸质材料,无需进行系统在线申报操作)。 二、申报评审条件的更新 (一)计算机应用能力 按《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执行。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免考人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2)2015年当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3)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4)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二)继续教育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人应如实申报2012—2014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并提供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打印的相关证明。 (三)职称外语 职称外语条件依据《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执行。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考人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2)2015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3)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4)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高级资格的;(5)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资格的。 三、申报材料的上报时间 (一)申报评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员)的教师,请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申报评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级、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请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其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5份)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由于时下正值学校假期,职称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努力按照要求做好职称申报宣传发动、审核推荐和公示等工作,确保顺利开展我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材料报送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联系电话:2260773;电子邮箱:rsk2260773@163.com。(届时请提前预约,逾期不予受理。凡不符合申报材料要求的不再通知补送材料。) 惠州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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