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珠海市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复核预审通知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珠海市报名点考生: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已于8月13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5年社会工作者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如您已达到合格标准,请按照粤人考[2015]9号通知,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 二、考后复核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珠海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5年9月8-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我院前台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大楼一楼,可乘坐K2路、55路、68路公交车到“城市广场”站。 三、考后复核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无《报名表》的考生需自行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情况说明各一份)。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 3.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需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我院再次送审)。 4.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一份。 5.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证书。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15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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