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烟台市开展2015年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工作通知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属企业、技工(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38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职业(工种)范围、名称及等级 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评审范围为国家已公布职业标准且设有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的职业(工种)。 申报评审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名称、职业资格等级须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凡申报材料填写不一致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实行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不列入技师、高级技师评审范围。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为企业职工或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 (二)申报评审技师应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任职2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生产一线人员,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 1.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0年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 2.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2年并获得省行业级或市级技术能手称号的; 3.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2年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省行业级或市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的。 (三)申报评审高级技师应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任职3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生产一线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资格: 1.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5年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 2.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5年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含国家行业级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及同等以上奖励的; 3.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5年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国家级或省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的。 (四)按照评审与培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申报评审技师、高级技师须经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等培训考核合格。 三、申报评审材料报送及程序 (一)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需填报以下材料 1.《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见附件1、2,使用A4纸打印,一式2份); 2.《2015年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或《2015年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见附件3、4,使用A3纸打印,一式5份); 3.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反映本人2011年以来在技能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工作总结1份; 5.反映本人2011年以来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成果、本人发表的与所从事职业有关的著作、论文及技能竞赛、先进生产者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推荐单位报送材料及要求 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条件人员的《2015年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或《2015年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在《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后统一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和市属企业经单位初审后,统一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呈报单位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企业、技工(职业)院校、中央、省驻烟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经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经在线考务管理系统将申报人员信息报送烟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经审核合格后,由各呈报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收取费用,进行培训、组织考核。 各呈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按照申报人员的职业(工种)划分为机械制造类、服务业类和交通及其他类等3个类别,每个类别再按正常晋升人员和破格晋升人员分别装订。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提供申报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原件经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退回; 2.将申报材料按类别进行整理、编号、排序; 3.按类别分别填写《2015年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汇总表》(见附件5)、《2015年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汇总表》(见附件6)(使用A3纸打印,报送纸质和Excel电子版材料各1份)。汇总表应先按照工作单位进行排序,再按照职业(工种)进行排序,汇总表的序号要与申报材料编号一致; 4.将申报人员的《2015年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一式8份)和《2015年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一式5份),按类别、编号排序装订; 5.反映本人2011年以来在技能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工作总结1份; 6.反映本人2011年以来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成果、本人发表的与所从事职业有关的著作、论文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书面材料所有原件及复印件; 7.呈报材料应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打印规范清晰。呈报材料每人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上填写申报人员姓名、职业(工种)、类别、编号、申报市(单位),以及内装材料的名称和份数。 8.《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临时由呈报单位(市属单位由单位)集中保管,待高级技师评审发文后再由呈报单位将通过人员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统一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盖章。 9.表中“呈报部门”属县市区呈报的,统一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章;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和市属企业统一盖其主管部门印章,无主管部门的盖单位印章;市属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盖主管部门印章。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和评审费用 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10月15日,报送地点为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617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评审费用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1〕80号)核定的标准收取,高级技师评审费200元/人、技师评审费150元/人。 四、组织实施 高级技师和省属及中央驻鲁单位申报的技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评审;市属及以下单位申报的技师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 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工作政策性强,事关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和程序,确保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联系人: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善昆 联系电话:0535-6246754 电子邮箱:ytpxjy@126.com 联系人:烟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宁阳 联系电话:0535-6240276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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