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湖南科技学院2015年初级职称通知 |
内容 |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我校初级职称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关初级职称申报的政策 1.严格对岗申报 (1)专任教师只能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初级职称。在教学岗位工作、仅拥有其它系列职称的专任教师(如工程系列、社科系列、自科系列、实验系列、中小学系列等)应转评至高校教师系列相关职称。管理岗位非“双肩挑”人员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凡需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调离管理岗位,改为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2)专职实验员必须申报实验系列职称。 (3)其它没有担任教学任务或实验室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必须坚持按岗位申报相关系列的职称。 2.现任期内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推迟一年申报。 3.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初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二、认定的层次 职称认定是指具备一定学历,见习期间从事其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见习期满以后,由学校职改办根据其见习期间的表现情况而给予其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过程。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 1.大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员级”; 2.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或获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后,认定“助理”级(助教或其他系列初级职称); 2013年度、2014年度新进的专业技术岗位硕士教师,必须进行初级职称认定,以便按时参评中级职称。非本省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我校后,必须递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由校职改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确认,并颁发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方可申报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三、材料组织 1.个人自愿申报,各单位负责材料的审查。 2.参加职称认定必须提供的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原件,签署“原件已核”,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见附件1)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其中的“基层单位意见”必须填写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2)符合认定条件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调入人员还需提供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评审费收取 根据湘价费(2003)74号文件的规定,认定初级职称需交评审费125元。评审费缴纳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上交时间 请相关人员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材料交至人事处514办公室(同时提供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六、请本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报者,延迟至第二年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0746-6381163。 附件: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 3.2015年湖南科技学院申报各系列分支专业表 4.《2015年度初级职称认定人员登记表》(电子稿发送到szzc514@sohu.com) 附件1,2,4 易贤网温馨提示: 《附件1,2,4.doc》来源于湖南科技学院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9月23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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