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湘潭市雨湖区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秋季批次)补充公告 |
内容 | 2015年3月我省组织了最后一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凡持有2014年或2015年此项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具备相应条件后,可在下半年按下列流程进行最后一次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以后(含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证均需取得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一、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 1. 申报时间:10月15—30日。 2.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9日—13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2.现场确认地点:雨湖区政务大厅(湘潭市建设北路228号) 3.确认对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上半年在我区申报教师资格证面试未通过的人员,可先进行现场确认,再参加岳塘区教育局组织的非师范类教师基本素质与教学技能测试,凭测试合格证明到雨湖区教育局认定。 4.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并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张打印一式2份(含相片),一寸同底相片一张; 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湘潭市二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咨询电话:52828567); ④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⑤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学校公章); 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及其他有关事项:详见《2015年雨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5.颁发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经雨湖区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12月7日—1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雨湖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雨湖区教育局地址:和平路40号。联系电话:58256814)。 二、注意事项 2015年3月以前还未取得湖南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考生,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均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考生,可持毕业证直接申请认定相应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etce.cn)查阅湖南省考试方法,认定方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雨湖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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