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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一、测试时间: 2015年11月1日上午8:00 二、测试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北仓路小学校(广安区人民政府旁) 三、测试收费: 按川教函〔2008〕273号文件规定,收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每次200元。 四、测试内容: 测试人员参加测试的内容为广安区现行使用的相应资格种类各学科教材(幼儿教师用大班教材;小学教师用三年级上期教材;初中、高中教师用相应学科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教材)。参加测试人员请自行准备备课所用的笔、纸等必需的教学用具及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