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西南州2015年第二期施放气球资格考试通知 |
内容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施放气球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贵州省气象学会定于2015年12月4日在贵阳举办提高施放气球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申请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贵州省施放气球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具备气象、消防、化学、物理、化工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助工以上职称; 2、年满18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 3、是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职工; 4、身体健康,无妨碍或不利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的高血压、癫痫、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疾病或生理缺陷等条件; 5、《贵州省施放气球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施放气球资格证》有效期为3年。需要继续办理资格证的,应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向贵州省气象学会提出申请,并参加有关考试,经考试合格,完善相关手续后,可重新取得资格证,不重新申请考试者,过期自动作废。即资格证到期务必考试合格后方可延期。 二、考试报名 1、按照《贵州省施放气球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服务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相关任职文件; (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申请人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六)施放气球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申请表电子版请于2015年11月27日前传至2906371306@qq.com邮箱。 2、报名时间:贵阳市申请人员,2015年11月30日、12月1—2日止;市州县申请人员,2015年12月 3 日,截止日期后不再受理。所有申请材料须经贵州省气象学会秘书处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申请材料审查不合格者,将不予受理且不能参加考试。 3、报名地点:贵州省气象学会秘书处(省气象局科技楼309室) 三、考试时间:12月4日下午15:00-17:30。 四、考试方式:闭卷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计算器进入考场。 五、考试纪律: 1、迟到三十分钟及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 2、手机、笔记本电脑及一切参考书籍均不得带入考场内; 3、开考后如有互相借用文具、偷看他人试题或交换考卷、使用手机等行为按作弊处理。 六、复习范围 1、为了便于参考人员更好地掌握施放气球技术,贵州省气象学会秘书处已将施放气球资格考试题库及施放气球培训教程挂贵州气象在线“公示公告”栏目中,考试题目从中随机抽取。 七、收费:本次考试不举办培训班、不收取任何培训和考试费用。 八、参加人员食宿自理。 联系电话:(0851)85202252 联系人:卢老师、陈老师 贵州省气象学会 2015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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