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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考试取得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证书,因故遗失的,请按下列事项办理: 一、所需材料 1、填写《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此表可从网上下载)。 2、归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登报挂失(须有国家统一报刊号的市级以上报刊)。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遗失声明应包括:证书持有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4、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 二、办理程序 1、备齐上述材料后,报送所在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 2、属国家统一考试的,请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于每年10月底前将相关补办材料集中报送至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经审核后,报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办理领取证书手续。 三、发放时间 属于国家统一考试的,在每年的11月份。 属于省统一考试的,经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后当场办理。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补发资格证书人员登记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附件:补发资格证书人员登记表》来源于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5年11月12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