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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段知力等11位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江华等33位同志具备讲师任职资格,张习科具备实验师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 一、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11人): 段知力 孙红权 龚莹莹 匡列辉 向博毅 刘新敖 周双双 邓杨保 张 纯 宋娟娟 张再华 二、讲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33人): 江 华 刘 娟 丁 乐 张文勋 王锋娟 范吉文蒋佩云 王益勇 肖琴琴 汤 淼 蒋海燕 张习科 陈 欣 赵穏军 蔡晶垚 周昭明 李留玺 袁 聪 朱 琳 汤慧(男) 彭 芳 刘思蕙 张 拓 李 郡 张 玮 彭 甫 龚龙煜 吴 丹 李必才 朱丹妮 肖 俊 张立芳 刘伟明 汤慧(女) 三、实验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1人): 张习科 公示期为 2016年 1月 25日 至 2月 2日 七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纪委监察处(冷处长13973699193)或人事处(薛老师13875320202)联系。 特此公示! 湖南城市学院职改办 2016 年1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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