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有关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 经自治区职改办批复同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办将于即日起接受证书申办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6年3月15日—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址: (一)南宁市建政路3号办公楼一楼7号窗 (二)业务咨询电话:0771—5668589、5618053 三、所需材料: 领证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批文原件(代领请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委托函)。 四、批文的领取: 批文请到办公楼一楼7号窗领取。 五、以下人员因照片不合格,请提供一张2寸和申报时一致的个人彩色清晰证件照(办证用),名单如下: 经济系列高级(2人) 石小军 赵静雅 南宁市职改办 2016年3月14日 附件: 一、单位委托函模板 二、各系列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home/Content/96eb8e9d-1676-4acc-8b06-a5c900f25fb5 1、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 2、经济系列副高级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 3、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 4、职工教育系统副高级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