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河南省2016年第二批次快递业务员考试报名通知 |
内容 | 为贯彻落实2016年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河南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5月28日开展2016年第二批次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2016年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及相关工作由各省辖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济源市的报名工作由洛阳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各市管局指定一名职鉴负责人与省职鉴中心对接。郑州地区的快递企业直接与省职鉴中心联系报名相关工作,郑州市管局根据市场许可情况敦促企业参加鉴定考试。为方便考生就近参考,根据报名情况,各级别鉴定人数合计超过30人即可向省职鉴中心申请设置考点。各省辖市管局在组织报名的同时,关注高技能人才的报名情况,学历等条件符合中高级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中高级,不必逐级申报考核。本次鉴定考试不接受补考报名,补考统一在2016年12月进行。 二、鉴定职业及等级 1.鉴定职业:快递业务员。 2.鉴定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三、鉴定对象 快递业务员及合作院校相关专业学生。 四、鉴定方式 初级、中级、高级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笔试形式。 五、申报条件 初级快递业务员: 1.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2.经本职业初级快递业务员培训不少于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其中第2、3条具备其一即可。 中级快递业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快递业务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快递业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快递业务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快递业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快递业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六、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8日—5月12日; 七、报名方法及流程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1.由各参考单位和相关院校统一组织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18日,网址为:http://zjbm.post.gov.cn/。 2.各参考单位应于报名开始时首先指定2名单位管理员,并将《单位管理员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河南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将及时开通管理员账号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员本人。 3.系统开通期间,各单位管理员登陆报名系统,统一填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1)管理员A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填报说明》要求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样表)》,逐个将考生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2)管理员B负责对照本单位人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和报名人员身份证件,逐一审核报名系统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信息是否通过报名审核,及时与河南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并更改未通过审核的信息。 4. 报名截止,系统关闭,河南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报名信息系统进行汇总上报。 5.填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职业技能鉴定报名人员花名册》《河南省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交费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填表说明和《公司管理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6.准考证打印。由各单位管理员按要求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模式,统一打印,打印时间为5月23日—5月27日。 八、报送材料 各报考单位于5月27日前将报考人员纸质资料加盖公章报送至省职鉴中心: 1.管理员统一打印出网报状态为“河南省邮政行业职鉴指导中心审核通过”的本公司和相关院校考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和《职业技能鉴定报名人员花名册》。 2.打印出的纸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需附近期2寸红底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1张贴于申报表中照片位置,另两张用圆珠笔在背面标明单位、姓名、性别,用曲别针别在表格左上角。 3.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管理员将以上3份材料汇总、审核无误后,在考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和《职业技能鉴定报名人员花名册》上加盖公章。 九、鉴定时间 2015年5月28日 上午9:00—11:30(初级、中级、高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 十、鉴定地点 除在郑州设置考点外,根据各省辖市管局报名情况,在各省辖市设置考点。 十一、收费标准 1.报名费:5元/人; 2.鉴定费:根据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初级工考试125元/人/次收取,中级工考试145元/人/次收取,高级工考试170元/人/次收取。 十二、证书 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 十三、汇款方式 账户详情请参考:http://ha.spb.gov.cn/xxgg/201506/t20150617_516040.html (附件3 咨询电话0371-69519958)。 联 系 人:张虎 闫润清 联系电话:0371-69519958; 传 真:0371-69519958;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126号403房间河南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邮 编:450008。 附件 1.(样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2.花名册 3.鉴定缴费表 4.公司管理员登记表 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填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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