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阳市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考试及鉴定考核方案 | |||||||||||||||||||||||||||||||||||||||||||||||||||||
内容 |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简介 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项目(ECP)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下的职业资格认证项目,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并进行管理、指导开展工作,专门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进行质量监督,并委托北京中鸿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唯一提供全程技术支持和宣传推广的单位。 (二)组织实施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 北京中鸿网略信息\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三)证书颁发 (1)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 (2)证书核发程序: 1)部鉴定中心按考核通过人数向各地统一配发印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鉴和“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的职业资格证书; 2)省级鉴定中心按全国统一鉴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并颁发合格人员证书。 二、职业介绍 (一)电子商务师职业定义 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的人员。 (二)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目前已开始培训和鉴定的是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三个等级。 (三)申报条件 电子商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四、收费标准
五、培训教材
六、报名方法 登陆河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ha.osta.org.cn/htm/7374/7465/index4.html下载《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并附2寸蓝底证件照4张,即日起开始报名,于4月21日前交至南阳市滨河路2608号中南交通技工学校办公室。 南阳理工学院师生可到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办公楼207室报名,领取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登记表、领购辅导教材。 联系方式: 0377-63165128 13937799923 13569269666 联 系 人: 张老师、王老师 备注:报名登记表报送县商务局办公室 联系人:李帆 联系电话:18538978998 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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