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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详见附件,通过审核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及要求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上午8:30-11:00。 二、领取地点:通州区教师研修中心C座C14教室进行现场确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东关上园175号) 三、领取时需带的凭证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代领。 未毕业的考生,请毕业后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教委403领取。 四、领取的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须上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无法补办),《教师资格证书》1本。 特别提示: 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及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栏目内容,如有误,请当即说明并退还证书,按照另定时间修改后领取。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69546045。 附件: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详情请参考:http://edu.bjtzh.gov.cn/n12561907/c13587448/content.html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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