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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区教育局、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我区2016年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121人社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资格审查。初步认定陈思等13人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曹李耘等25人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崔莉等21人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将认定结论公示如下: 一、拟认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名单(13人) 陈 思 贺莹莹 李梦寻 李 诗 汪 娟 王安琪 叶姊依 张 婳 张闪闪 张扬扬 章 莉 周梦丹 周 悦 二、拟认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名单(25人): 曹李耘 楚思凝 段 炼 胡佳欣 胡美莹 胡孟丹 李若崴 卢 茜 吕铭颖 万 青 汪 洋 王 晨 王 雷 王 敏 王婷婷 王晓娇 魏维薇 吴嘉希 杨祉芸 姚 贝 余彦霖 张秋雯 张书喆 赵建文 周梓恬 三、拟认定取得初中教师资格人员名单(21人) 崔 莉 董晓燕 郭 丽 郭 莹 何 洁 黄梓涵 雷小嫣 李丹艳 彭 畅 皮 丹 王娇娇 吴清梅 向怡霖 闫健敏 杨 丽 杨 庆 叶维佳 张 倩 张一博 张颖 朱艺贝 洪山区教育局 二O一六年六月六日 附: 1、以上人员请于2016年6月14日到洪山区教育局1112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资格证书过期不予受理。 2、在洪山区教育局确认点上交的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请上武汉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公示合格后于2016年6月14日到洪山区教育局1112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资格证书,过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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