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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2016年夏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6在临淄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6年7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领取地点 临淄区教育局服务中心(晏婴路185号) 四、须持材料 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联系电话:7866317 临淄区教育局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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