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汕头市潮阳区2016年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
内容 | 第一阶段:宣传启动(2016年8月26日—2016年9月12日) 一、登记认定申请。 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应在2016年9月12日前到户口所在镇(街道)教育组申请并登记认定教师资格,潮阳区各教育组分别设立工作小组接受相关人员申请登记(各教育组联系方式见后); 潮阳区公办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可直接向任教学校提出申请并登记。 二、申请人在2016年9月12日前应做好以下前期工作: 1.自行参加“普通话”培训及测试,以便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 2.社会人员完成毕业证书鉴证,以便取得学历鉴定证明; 3.完成《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鉴定工作; 4.参加体检:各教育组及直属学校登记点须于9月12日将申请登记人数统计上报,以便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大约在9月20日前几天安排,并指定体检医院,具体安排到时通过登记点另行通知,申请登记资格认定时需填写体检表,并贴上相片,社会人员同时需留下联系电话。 第二阶段:受理申报(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20日) 1.申请人应于2016年9月12日至9月20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30,周末和节假日不开放)自行到“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应于2016年9月13日—9月21日(不含周末和节假日)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登记点,按规定提交相应的认定材料及证件,完成现场确认;(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档案袋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3.需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按要求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认定阶段(2016年9月22日—2016年10月21日) 由认定机构审核办理认定手续并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2016年11月15日前由认定机构总结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并向上级认定机构报送相关材料与数据。 潮阳区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联系方式: 区教育局:88720378 文光教育组:83822872;城南教育组:83864503 棉北教育组:88723443;金浦教育组:86645134 海门教育组:86631680;和平教育组:82261720 谷饶教育组:87644803;铜盂教育组:87585350 贵屿教育组:84442312;河溪教育组:83411157 西胪教育组:83313107;关埠教育组:83361383 金灶教育组:83393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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