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清远市清新区转发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单位可利用墙报、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认定范围、条件、受理时限,以及本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宣传和公布。 二、明确认定范围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网上申报注意的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8:30时至9月20日17:30时(不含周末和节假日)。 (二)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区教育局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9月14日—9月20日(有效工作日)。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12号,联系电话:0763-5820802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以下资料要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张贴上《清远市申请教师资格材料表》)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体格检查合格表1份(现场确认合格后进行体检再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8)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9)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10)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认定收费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缴费240元。 2.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两学”课程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16年8月29日 附件: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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