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经广州市海珠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下列同志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或人事职改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07日至2016年12月15日止。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海珠区教育局职改办 联系人:范桂英 联系电话:89617236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综合楼5楼512室 邮政编码:510310 广州市海珠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6年12月05日 附件:经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aizhuedu.net/contents/63/1655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