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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人社字〔2016〕24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下半年二级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审人员要求 理论、实操两科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理论、实操成绩查询见附件1。 二、论文撰写要求 1、论文撰写要求见附件2。 2、每名考生提交1个文件袋,内含书面打印稿3份。文章内容及封面一律不得出现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出现个人有关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个人信息写在文件袋正面。 三、 论文上缴时间 考生需在2016年11月20日前将论文材料报送至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507房间(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 四、综合评审时间、地点要求 具体评审时间、地点请考生于近期登录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osta.org.cn)查看。 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1、2016年下半年二级心理咨询师理论、实操成绩 2、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综合评审文章撰写要求 易贤下载网:潍坊市2016年下半年二级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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