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今年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一级、二级职称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同时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核对通过人员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专业资格名称,有错立即电话告诉相关部门,否则,责任自负。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评审结果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肇庆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2851770。 监督部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2271230。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 1.2016年中小学教师高级、一级、二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