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经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1月3日止。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江远斌、龙海山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7294 2、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或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 联系人:张志洪、杜润江 联系电话:0769-23126799、23126009 东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东莞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名单
序号 |
姓名 |
1 |
黄安生 |
2 |
段爱琼 |
3 |
夏良英 |
4 |
黄远 |
5 |
邓桂敏 |
6 |
唐章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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