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经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26日至1月4日止(共7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深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江远斌、龙海山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7294 2.深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地址:深圳市民中心C2105 联系人:黄雪坚、林媛媛 联系电话:88125640、88125263 附:深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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