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南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县区教育(体)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油田教育中心,局属各学校,驻市各大中专院校: 现将2017年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测试对象及等级要求 (一)测试对象 1.凡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师、干部;已经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但普通话等级水平仍没有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等级的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现职的公务员及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其它人员。 2.驻市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二)等级要求 受测的各类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下列等级: 1.教师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等级: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80分),其中普通话语音教师和口语教师必须达到一级乙等(92分)以上,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不低于三级甲等(70分); 2.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达三级甲等以上;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社会其他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组织工作 (一)报名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受测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报名工作。 1.考生上传相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或jpeg格式;相片比例为390*567像素(宽*高);每个考生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相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红色或白色; 2.考生照片以受测人员身份证号码命名(必须确保与报名表中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 3.认真填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表中红色项及M项(电话号码)均为必填。 (二)培训及测试 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是推动普及语言文字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本年度的培训测试工作由市语委办统一组织进行,集中培训、测试。在校学生的测试工作由各学校根据本校课程设置情况安排报名工作,与市语委办沟通后确定具体测试时间。社会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及在职教职工测试时间利用五一假期进行,4月25日前结束报名,4月29至5月1日培训,5月2日开始测试。培训、测试地点:南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南新路口向南四公里,瓦房庄西。公交乘车:7路、28路,瓦房庄站) (三)测试收费 测试收费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教委《转发< 关于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宛财综字〔1998〕2号、宛价费字〔1998〕53号及豫计收费〔2003〕2304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严禁超标准收费,更不得搭车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在校学生每人次20元,教职工每人次135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公务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每人次155元(含报名、培训、测试费)。 三、切实加强对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领导 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关系到广大受测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县区教育(体)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培训、测试任务。 南阳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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