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下半年汉阳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区开展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10月13日(每个工作日7:00—24:00);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高中阶段和初中及以下阶段)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认定时限及证书颁发时间:高中阶段认定结果详见市教育局官网,初中及以下阶段认定结果详见汉阳区政府官网。 二、认定范围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汉阳区的(不含武汉经济开发区)社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此次教师资格认定: 1.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师范教育专业界定,以《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的有关规定为准),或者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和面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2.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及《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职业技能等条件。 三、报名流程 1.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须直接在网报系统中下载pdf格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打印)等表格。 3.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申报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武汉市教育局,申报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申请人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合适自己的现场确认点。 四、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高中阶段和初中及以下阶段)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具体地址: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汉阳区民政局大楼。现场确认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84670589-8019 15377062789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须携带材料齐全的《武汉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进行现场确认(资料袋必须为牛皮纸质地,并粘贴上资料袋封面,资料袋封面样表见附件1)。 附表:
汉阳区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1:资料袋封面 2: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 3: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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