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2年大理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公告 |
内容 | 大理州司法局 关于通过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 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2023年7月5日发布的第8号公告和云南省司法厅第14号公告要求,现就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大理州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州(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州、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地选择在大理州的申请人,应于2023年7月17日–20日期间,到大理州司法局现场提交材料,办理资格申请事宜。 时间:2023年7月17日–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司法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872-2319414。 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证件照片。与本人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四)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大理州司法局 2023年7月7日 来源:https://www.dali.gov.cn/dlrmzf/xxgkml/202307/43b84368919242769239374cfa1a238e.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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