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12年度惠州地区注册会计师试报名通知 |
| 内容 |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规定,现将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2年6月11日至25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广东省注考办查询办理(电话020-83063574)。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惠州地区现场审核时间:7月1日至6日(含公休日),审核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6号、市财政局一楼(5路、7路、30路公交车财政局站下)。电话:0752-2881832、2881707。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网上预报名后,应于7月1日至6日,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8月20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广东省注考办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8楼),二次确认后方可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人员,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应届毕业生,在通过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627号文规定,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每科85元,教材费另计。 现场确认交费的报名处不收取现金,采用“银联卡”刷卡缴费。如需缴纳现金,可在报名处开单后到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自行缴费,请注意避开银行周六、日休息时间。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00前。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闭卷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考试时间安排 综合阶段考试: 2012年9月16日 上午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2年10月13日上午08:30—11:00审计 下午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经济法 2012年10月14日上午08:30—11:30会计 下午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税法 六、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发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惠州地区考生可在市注考办或当地书店自愿购买。 七、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3日至15日期间,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24日至10月12日期间,登录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四)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当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同时下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当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网站提供模拟练习题,便于报名人员熟悉机考环境。 (四)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会城市。 (五)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统一组织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办法另行发布。 (六)报名人员如需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010-88250110,88250117。 惠州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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