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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时间: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5:00; 二、受理地点: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局(昌润路153号) 三、受理对象:市直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四、新办证程序 (一)办证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2、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二)办证程序: 1、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登录山东省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进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申报信息入口进行注册并如实填写会计从业资格信息表。 2、“会计从业人员信息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到窗口申请办理。 (三)需提供的材料: “会计从业资格信息表”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及会计类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变更登记程序 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变更事项有关证明资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变更事项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其他变更事项有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无证书的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 六、调转登记程序 1、转出(省内调转不用办理转出手续,除青岛外) (1)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窗口受理后打印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签字后办理转出手续。 2、转入 外省转入 (1)提供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外省财政部门出具的《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2) “会计从业资格信息表”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及会计类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省内转入 (1)提供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会计证原件到调入地办理。无单位者按户籍所在地接收,需持户口本及身份证、会计证进行办理。 2013-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