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并具备第1点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