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嘉兴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报名考试工作通告 | ||||||||||||||||||||||||||||||||||||||||||||||||
内容 | 根据浙财会【2015】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6-30日。逾期不再进行补报名,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 全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进行。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jzwfw.gov.cn),进行个人实名注册。 在报名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在“按部门”中选择“省财政厅”,再点击“浙江会计考试报名”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或直接进入“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kjbm.zjczt.gov.cn),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已经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jzwfw.gov.cn)上注册的人员不再需要重新注册,按原注册名可直接登录报名。 三、资格审查 (一)对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内网“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在外网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 对自动审核未通过人员请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于报名截止日前的工作时间,前往当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变更其人员管理系统内网的相关信息,才能在外网报名系统成功报名。 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属于“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驻浙各部队会计人员请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于报名截止日前的工作时间,前往当地财政部门录入相关信息,才能在外网报名系统成功报名。 四、考务费用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每科40元;考务费和考生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等相关费用由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通过网上交纳。其考试票据开票时间请届时关注报名网站常见相关问题更新内容,领票地点:嘉兴市财税教育管理中心;地址:嘉兴市中和街汤家弄77号;电话:82082204。 五、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七、考试时间、考试批次安排表: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18日举行,共5天,10个批次。但嘉兴市初级无纸化考试具体批次根据考生报名人数和考点数量统筹安排。每位考生的考试场次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分配,不能自主选择。具体考试时间可查阅本人准考证。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方式: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证部门为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单位考生资格证书具体领证地点:嘉兴市东升路1042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内,嘉兴市行政审批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2、3号窗口。领取时间请关注“嘉兴考培网--证书办理栏目”通知。各县(市、区)考生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请与当地人力社保局联系。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我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市级。 (二)已通过网络报名及交费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在“按部门”中选择“省财政厅”,再点击“浙江会计考试报名”或直接登录“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kjbm.zjczt.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浙江省对会计资格考试的客观题采用无纸化方式,实行机器读卡评卷。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中关于“成绩查对可以查纸质试卷人工评阅中有无漏评及计分、合分误差,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等规定,我省对全部都是客观题读卡评卷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不予受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申请,有关考生应当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提出。 十、报名管理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嘉兴市财政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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