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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自2016年2月15日起,发放2015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萍乡考点参加考试,初级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办理地点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建设中路4号原东方宾馆5楼)。 联系电话:0799-6831419。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 3.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 4.一寸同底照片2张; 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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