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萍乡市2015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通知 |
内容 | 近日,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办理201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萍乡考点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办理地点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建设中路4号原东方宾馆5楼)。 联系电话:0799-6831419。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原件; 3.一寸同底照片2张。 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016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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