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黄山市会计人员换证工作公告 |
内容 | 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贯彻落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6年定期换证制度,根据《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6〕551号)规定,定于2016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按属地原则陆续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证对象 黄山市行政区域内管理的即将到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其有效期情况可访问安徽会计网(www.ahkj.gov.cn),登录“人员信息变更、调转登记”栏目进行查询。 二、换证时间 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手续。 三、换证流程 (一)登录安徽会计网(www.ahkj.gov.cn)点击进入“换发证书申请”模块,仔细阅读“换发证书申请须知”。 (二)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 (三)有效申请人应在网上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奖励信息等内容。 (四)对有工作单位的换证人员,在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上填写单位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对无工作单位的办证人员在打印表上直接签名即可。 (五)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确认(黄山市本级持证人员请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21号),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换发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 换证人员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换发证书,请携带以下资料: (一)《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表彰或奖励情况的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继续教育问题 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换证人员,应补学继续教育,方可参加换证,继续教育年度追溯至2011年(含)。 六、相关要求 证书换发是会计管理机构一项基础性常态化的工作,时间跨度长、审核任务重,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对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告知原因及注意事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广大换证人员要认真填写基础信息并准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便于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办理。 特此公告。 温馨提醒: 黄山市本级持证人员请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号财政窗口换证。 黄山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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