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嘉兴市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报名考试工作通告 | |||||||||||||||||||||||||||||||||||||||||||||||||||||||||||||
内容 | 根据浙财会〔2017〕6号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各级别报考学历和资历条件: 1.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2.报考高级资格: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15号)有关条件。 3.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办〔2017〕3号),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2017年度报考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17年底。 二、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浙江省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10:00至31日16:00,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 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jzwfw.gov.cn),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在报名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部门窗口”中的“省财政厅”,再点击“浙江省会计考试报名”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或直接进入“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kjbm.zjczt.gov.cn),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对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考生、在报名时段正常工作时间内可到当地财政局设置的自助报名点,由工作人员辅导报名。 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一)对于报名参加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内网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学历、工作年限等信息,在外网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 因特殊原因自动审核未通过人员(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属本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驻浙各部队会计人员),请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等,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的工作日,前往本人单位所属地的财政局指定的办证窗口,变更其相关信息,才能顺利报名。 对于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转(兼)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本人单位所属地的财政局指定的办证窗口确认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信息确认工作。 相关表格可在附件下载。 四、考务费用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每科40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浙价费〔2003〕20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每科80元。 考务费和考生自主选购的考试教材费等相关费用由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通过网上交纳费用。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不再统一提供非税收入票据。中级报名考生需要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5月4日-2017年6月30日,在正常工作日内,到嘉兴市财税教育管理中心开具非税收入票据。地址:嘉兴市中和街汤家弄77号,联系电话:82082204。高级报名发票由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在考试时发放。 五、考试方式 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纸笔考试方式。 六、考试科目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可在次年起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七、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八、考试时间、考试批次安排表: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9日-10日举行,共两个批次。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批次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分配,不能自主选择。具体考试时间请查阅本人准考证。 各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0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九、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方式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证部门为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属单位考生资格证书具体领证地点:嘉兴市东升路1042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内,嘉兴市行政审批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2、3号窗口。领取时间请关注“嘉兴考培网--证书办理栏目”通知。各县(市、区)考生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请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十、其他事项 (一)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我市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市本级。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杭州市区,由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三)已通过网络报名及交费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jzwfw.gov.cn)选择“部门窗口”中的“省财政厅”,再点击“浙江省会计考试报名”; 或直接登录“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http://kjbm.zjczt.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浙江省对会计资格考试的客观题实行机器自动读卡评卷,对主观题实行电脑网络评卷。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关于“成绩查对可以查纸质试卷人工评阅中有无漏评及计分、合分误差,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的规定,对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成绩查对申请不予受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申请,有关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提出。 十一、报名管理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嘉兴市财政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1. 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的网上通告2017.3.16.doc 2. 浙江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3. 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xls 4. 工作证明.doc 5. 个人授权委托书.doc 点击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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