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印发《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 |
| 内容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事部、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以及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通知》(信办人[2004]48号)的有关要求,特制订了《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现印发给你们。从2005年开始,凡批准从事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训基地的机构,应严格遵照本培训大纲,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10-68865866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路甲21号 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 邮编:100049 附件: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 信息产业部人事司 二○○五年四月七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