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省直报名点各考生: 在我中心报名参加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考试合格证书。 1、领证所需证件:合格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合格证书可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方可。 2、领证时间和地点: 领证时间:2012年1月9日—1月18日(节假日除外) 2012年2月1日—2月1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 领证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12室。 3、其他各市报名点考生的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4、我中心联系电话:51868911。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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