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宁波市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4﹞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5月24日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5日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1个专业科目。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 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科目中,选择其它1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对未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选择“相应专业”的考试。 四、报名办法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交费,考后对有效期内全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包括新老考生),报考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确认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于2月17日至3月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交费。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在作出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2013年参加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作为老考生报名,其他考生全部作为新考生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备齐“报名表”及附件1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在有效期内通过全部科目后,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关于在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试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25号)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考后审查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的地点提交上述相关资料,进行考后资格审查。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8816250,88816260。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5月21日至2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五、证书发放 在有效期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查的考生,核发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或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考后审查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不予核发相关证书。 六、考试收费 考务费收取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放。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多,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报名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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