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淮阴工学院2015级新生报到须知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注: 交流群加入:全国各省区高考招生信息交流QQ群 点击查看:2015年全国各大院校高考招生专题(持续更新) 2015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站内搜索”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一、开学时间及报到地点 新生请于2015年9月5日(周六)到学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向校学生工作处请假(联系电话:0517—83591112),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数理学院的新生在枚乘路校区报到(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 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的新生在北京路校区报到(江苏省淮安市北京北路89号)。 二、报到时应带的材料 ①《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②一寸半身照片(正面免冠)15张;③学生本人档案;④党员组织关系。 三、缴费标准及方法
新生另交代办费600元/年۰生,住宿费1200元/年۰生,入学体检费20元/生,代收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00元(四年制)或500元(五年制),一卡通预充值100元。 代办费含书本费、讲义费等,实行每年阶段结算,毕业时总结算后多退少补;住宿收费标准为500元—1200元/年۰生。新生报到时,统一预缴纳住宿费1200元,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然后再根据每位新生的实际住宿标准结算住宿费,预缴数与应收数的差额在新生入学两个月后退还给学生;代收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0元/年۰生,四年制共计400元,其他学制按实际年限多退少补。 学校为新生统一办理了银行卡,请按随寄通知书发放的银行卡说明使用,于开学前一周将所缴全部费用存入银行卡,存钱金额请务必多存10元,以便缴费成功。 四、新生档案 学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校办理纸质档案材料。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由学生本人到所在学校组织部门办理,新生报到时应将以上材料交所在学院老师。学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拟于10月中旬集中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另行通知。 五、公寓生活用品及校服 为保证新生生活用品质量,便于学生宿舍统一管理、学生团体活动及体育课等需要,学校经社会公开招标为新生代办了公寓生活用品和校服(运动服)。 (一)公寓生活用品 1、每套价格为588.5元,清单如下:
注:新生报到时在指定地点自愿购买;为保证产品质量,防止“黑心棉”,请新生报到时不要购买非学校招标指定厂家产品。 2、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学生自购自带生活用品必须符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地方标准。学生自购自带生活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等报到后须登记备案,并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检,检验不合格的后果自负。 3、为减轻新生经济负担,淮安市移动公司在新生报到时在指定地点开展“中国移动充话费送新生生活用品(学校招标指定产品)”活动,新生在购买指定生活用品时可自愿参加。 (二)校服(运动服) 每套价格为80元,产品由学校公开招标并经淮安市纤维检验所检验合格。新生报到后按班级登记尺寸,自愿购买。 (三)部分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的行李暑前已寄到我校暂存,同学们在相关校区报到后,由所在学院老师负责组织大家到少数民族学生行李寄存点领取自己的行李物品。 六、户口迁移 按国家有关规定,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也可不将户口迁移到学校。待学生毕业后凭报到证可将户口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 七、学生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无担保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见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江苏省《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八、安全提醒 由于新生初到陌生城市,远离亲人,社会经验较少,防范意识不足,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目标,为了更好的保障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校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专门印制了相关友情提醒,请同学们注意认真阅读。 九、新生报到接站 新生报到当天,学校在淮安火车站、淮安汽车北站、淮安车站(总站)、淮安汽车南站设立新生接待点,有专车接送。新生到站后,请到学校设立的新生接待点上车,也可乘相应公交车到达指定校区。公交乘车路线:
十、“数字迎新系统”使用说明 为帮助新同学及家长初步认识即将就读学校的学习、生活环境,提前了解入学报道的相关信息、流程等,淮阴工学院“数字迎新系统”定于2015年8月20日开放运行。届时请各位同学登录http://welcome.hyit.edu.cn网站了解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用户名为各位同学考生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遇最后一位为X,则前推一位。无身份证则使用初始密码:123456)。 附件1: 银行卡使用说明 为方便缴费和来校后在校园内消费,学校为同学们免费配发了银行卡,请按下列要求使用银行卡: 一、本次配发的银行卡用于学费等费用的缴纳。请同学们在开学一周前将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卡通预充值等费用存入银行卡,为便于学校通过收费系统收取费用,存钱时请多存入10元(银行卡账户余额大于10元时系统扣款才能成功)。学校财务处不接受同学现金缴费。 二、学校校园内设有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ATM机,本次配发的银行卡免收年费,本地提取现金也不收取手续费。 三、本次配发的银行卡除具有缴费功能外,在社会上使用具备普通银行借记卡同等功能。 四、学校发放的奖助学金、发放退费等都使用本次配发的银行卡,请同学们在校学习期间保持本次配发的银行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校财务处 2015年7月 附件2: 学生租赁空调说明 学校确定了由浙江金华厚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学生提供空调租赁服务。新生宿舍空调已安装到位,由学生自愿向乙方租赁空调,租赁时同宿舍全体学生与乙方签订“空调器租赁协议”。空调所有权归属乙方。 租赁价格分别为: A租赁期5年的租赁费300元/台/学年,5学年共计1500元/台。 B租赁期4年的租赁费368元/台/学年,4学年共计1472元/台。 办理租赁时,每台空调由全宿舍学生共同交押金1980元(其中含遥控器押金100元)给乙方,租赁到期后,租赁费直接从押金中扣除,不再另外收取租赁费。学生毕业离校前乙方在三日内向学生退还剩余押金。 空调租赁期内,学生应按空调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空调设备,在任何情况下,学生都不能私自拆修或请非乙方专业人员拆修,否则由此造成的人身安全、财产等损失由学生及私自拆修者自行负责。 学生使用空调产生的电费按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办法管理。 新生开学报到后3天内到下列指定地点办理空调租赁手续,签订租赁合同,以现金支付方式交纳押金。北京路校区:南园第一食堂门口;枚乘路校区:北园第五食堂门口、南园第七和八食堂中间。 办理空调租赁流程:同宿舍全体学生到上述指定地点共同与乙方签订“空调器租赁协议”并交1980元押金给乙方,领取交押金凭证(收据)和遥控器。 温馨提示:交押金凭证(收据)和遥控器须妥善保管,押金凭证(收据)是终止租赁时结算剩余押金的依据,遥控器损坏或丢失其100元押金将不再返还。 同学们如要咨询,请致电校总务处0517-83559138(工作日)。 校总务处 2015年7月 附件3: 淮阴工学院新生基本行为规范 1、积极参加新生入学教育活动。尽快熟悉校园环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江苏省大学生文明公约》。 2、志存高远、立志成才。把如期完成学业作为大学阶段的首要任务,有目的地确定个人奋斗目标,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3、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旷课,上课不迟到、早退,不带早餐进课堂,上课期间不开启手机。坚持诚信为本,不抄袭作业,拒绝考试作弊。 4、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积极参加晨练等课外体育活动,按时完成晚自习等课外学习任务。 5、注重自身综合素质提高。自觉参加大学生学科竞赛等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积极投身大学生社会公益事业及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开展的各项学习文化活动,自觉投身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7、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拒绝传销,谨防网络、电信诈骗等;注重人身安全,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做到不违章用电、不夜不归宿。 8、自觉遵守《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及《淮阴工学院学生宿舍网络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不沉溺于电子游戏,不观看、传播非法及有害信息,不影响他人学习、休息。 9、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珍惜他人和父母的劳动成果,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10、提高心理调适及生活自理能力。新生入学后如出现思想及心理问题、学习及生活困难时应主动、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沟通,求得帮助和支持。 校学生工作处 2015年7月 附件4: 2015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简介 一、入伍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17至21周岁;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 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年龄为17至19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岁。 二、高校新生如何报名应征和保留高校入学资格 2015年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已被高等学校招生单位录取的新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新生),在应征入伍的同时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 入伍高校新生在报名应征时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由高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2015年高校学生(新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8、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四、新生征兵咨询电话 0517—83591112,孟老师 详细内容请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校人民武装部 2015年7月 附件5: 淮安城区交通示意图详情请查看:http://zjc.hyit.edu.cn/show.asp?id=480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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